第(3/3)页 如此窘迫的经济状况,如此凄惨落魄的下场,仅仅只因为自己没能伟丈夫生出儿子而已。即便如此,她依旧没有抛弃自己的孩子,如此一来,就算她和罗琼之间并非亲生母女那又如何。谁能质疑这样一位不离不弃的母亲,以及她的拳拳母爱呢。 要知道如今这世界上抛弃亲生孩子的做法,不多不少,每隔几天就有一起呢。 毕竟养了二十六年,怎么可能仅仅只靠一张DNA证书就把人家的一切努力,全磨灭了。 见到自己的话语起到了预期效果,罗妈妈的律师风度翩翩地鞠了一躬。将话柄交换给罗琼的律师。后者不紧不慢地接棒,然后传递证人。 一共三位,全是罗琼曾经的邻居,而且还算得上是有头有脸的人物。 这三名分别代表了罗琼不同成长阶段的邻居,纷纷指证罗妈妈在过去整整二十六年里,对女儿并非真心实意地照顾。她的家暴倾向一直都很严重,而且大有不打死决不罢休的姿态。 第一位站出的证人指证罗妈妈曾经为了区区一只钢笔,当着整个小区所有人的面,强迫罗琼跪在烈日下面跪了整整两个小时不说。事后更是直接打断了她整整两根肋骨作为惩罚。 当然,这女人在事后拒绝为女儿提供一切治疗,她只是将她丢到家里,等她自己好。 可那样的愈合只能是畸形愈合而已。 随后他暂时了罗琼入院之后拍摄的肋骨畸形愈合的片子,证实自己所言不假。 第二位站出来的证明是骨伤科医院的医生,他证明罗妈妈曾经在摔断了女儿一根大腿之后,依旧将她关在家里。直到社区警察出面,这才勉为其难地将女儿送入医院,但却当着所有人的面,强迫因为骨折无法起床的女儿尿床之后,再扒光她的下身,就那样敲锣打鼓的送到医院的外面的广场上,供所有人围观。 那次的事件因为最后出动了武警的关系,闹得十分大,因此不光报纸有刊登,甚至还有两个在场之人也有模糊的记忆。因此这个人的证言,根本不需要物证。 至于第三人,她的证词比较隐晦,只是隐隐提及在好多年钱自家小区外面总有一个疯女人,千方百计地打着明明进入发育期的女儿,一定要她在大庭广众之下,毫无遮拦地沐浴。 所谓理由,仅仅只是不希望对方的洗澡水弄湿了房间而已。 “那孩子尽管营养不良,可毕竟该发育的全都发育了啊,看上去至少有十四五岁了。本人也哭着说不要,可那当妈的却宁愿打死她,也要逼迫她担着所有人的面洗澡。小腿粗的竹竿,一根根的打断,那几年打得那孩子身上几乎都看不出肉色了。可怜,真是可怜。” 女人啧啧的惊叹声,在整个现场引发渲染大波,但罗妈妈的律师只是不紧不慢地接招。 第(3/3)页